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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記者馬超 通訊員蔣峻 宋華俊
  家住江蘇省常熟市的21歲女孩徐某,剛參加工作沒多久,正值花樣年華,卻在回家路上被快遞員董紅樓假借有快遞誘騙上車,慘遭強姦殺害。
  2014年5月9日上午,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常熟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董紅樓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董紅樓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給男友送葡萄後莫名失蹤
  2013年8月27日中午,家住常熟的徐某從自己租住地步行至男友馬某工作單位送葡萄,之後就步行回家了。然而,下午馬某給她打了多個電話,卻一直沒人接。下班後,馬某到徐某租住地,發現門鎖著,人也不在,但是錢包都在房間里,很不正常。
  馬某和徐某家人隨即向公安機關報警。接到報案後,民警調取了徐某租住地至馬某工作單位之間相關路段的監控,發現徐某在某監控區間段內莫名失蹤。
  經查,警方發現一輛送快遞的黃色麵包車在上述時間內恰恰出現在徐某失蹤的監控區間段內,車輛使用人名為董紅樓,而在警方調取了董紅樓的信息後有了更為可疑的線索。
  警方發現,董紅樓實際使用的另一輛現代牌汽車在案發當天下午6點多從常熟上高速,行駛到南通市通州區短暫停留後返回,當天晚上接近12時的時候又回到了常熟,形跡十分可疑。
  因此,警方大膽推測,徐某有可能已經遇害,而董紅樓當晚開車去南通很有可能是拋屍。警方遂在8月31日下午將正在駕駛黃色麵包車送快遞的董紅樓抓獲併進行訊問,董紅樓拒不承認其殺害了徐某。
  然而,警方卻在其駕駛的黃色麵包車和現代牌汽車內提取到了徐某的相關痕跡物證。最終,在警方的法律教育和無可辯駁的證據面前,董紅樓交代了強姦並殺害徐某,之後拋屍南通一修路工地的犯罪事實。
  快遞員遇少女起強姦歹念
  時年31歲的董紅樓曾於2003年12月因犯強姦罪被法院判處五年有期徒刑。出獄後,董紅樓進入常熟某快遞公司擔任快遞員,負責常熟高新區的快遞業務。
  2013年8月27日下午1點鐘左右,董紅樓像往常一樣開著統一噴涂著快遞公司標識的黃色麵包車送快遞。當行駛到一小橋附近的時候,他看到一個穿深色連衣裙、粉紅色涼鞋的女孩(徐某)拿著一把格子雨傘獨自在路上走,便突然起了強姦的歹念。
  歹念萌生後,他心想以送快遞為由,先把徐某騙上車,這樣她就沒有機會逃跑了。於是,他把車開到徐某邊上,跟徐某講車上有她的快遞,還讓她上車一塊找。看是快遞公司的車子,雖然不確定是否認識這個快遞員,徐某仍然沒有懷疑就上車了。
  等徐某上車後,董紅樓就把車門關上,把徐某壓倒在車裡面。此時,意識到危險的徐某不斷反抗,掙扎叫喊,但是沒人聽到。氣急敗壞的董紅樓打了徐某兩個耳光,又用包裝快遞的膠帶紙把她的手腳捆住,嘴封上。
  隨後,董紅樓將麵包車掉頭,開往附近一個防汛通道,找了一個偏僻的地方把車停下。在車裡,他不顧徐某的反抗,強行與徐某發生了性關係。
  為掩蓋罪行殺人又拋屍
  期間,曾經有人經過快遞車的旁邊。見此,徐某又掙扎著坐起來大聲呼救。車外的人聽到了聲響,卻因為車窗貼著黑色防護膜,看不清楚裡面發生了什麼,錯過了施救的機會。
  但是徐某的反應讓董紅樓緊張起來。他害怕罪行暴露,就捂住徐某的嘴巴,勒她的脖子,又用雙手掐住徐某的脖子。大約過了一兩分鐘,直到他感覺車外沒有人了才鬆開,但徐某已沒有了呼吸。
  此時,喪心病狂的董紅樓,不僅沒有採取施救措施,反而把屍體放在車子中間,蓋上蛇皮袋和快遞,想到把屍體扔到南通去,掩蓋罪行,轉移視線。自作聰明的他,還想到回家清洗屍體,把屍體身上留有的自己的痕跡消除掉。回到家後,他又把徐某的屍體和隨身物品全部轉移到了自己剛修好的現代牌汽車後備箱。
  收拾停當後,董紅樓裝作若無其事地繼續收送快遞。下午6點多,他開著現代牌汽車從常熟上了高速,在南通下了高速。後來他看到一個正在修路的地方,心想埋在路基下屍體就不會被人發現,於是趁著夜色將徐某的屍體埋在了正在修著的路基里。
  埋好後,他看了一下時間,晚上9點多,便開著車從南通又返回了常熟。自覺一切天衣無縫的董紅樓,卻沒想到,在幾天后就被警察抓獲了。  (原標題:常熟快遞員強姦殺人案宣判 被告人一審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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